关于转发《省农科院科技处、成果转化处关于切实做好科技应对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》

各研究所、中心:

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报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》(鄂政办电〔2016〕68号),按照院党委书记刘晓洪同志的批示要求,为保证汛期科研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认识,增强责任感。据气象水文预测分析,今年长江流域汛期出现强降雨、强对流等极端天气的概率较高。各所(中心)要加强对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,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、责任落实到位、工作预案到位,全力保障科研工作秩序。

二、落实措施,确保科研材料安全。各所(中心)要积极部署科技防灾抗灾工作,结合专业特性制订针对性强的防范应对措施,做好田间试验管理,要特别注重转基因材料的扩散,及时收获试验材料,******限度减少极端天气对科研工作的影响;同时也要加强灾期各类抗性资源的发现与收集。

三、加强指导,降低农业损失。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准备,及时组建科技应急专家团队,做好防灾抗灾指导工作;要主动联系科研示范基地、精准扶贫基地等所在地农业部门、专家大院和镇、村,协助做好应急预案;及时组织相关专家赴现场进行检查、指导,抓好在田作物排渍排涝;提早考虑强降雨、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,制定应急措施。一旦灾害发生,要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,及时选派科技人员深入灾区,指导灾区农民加强田间生产管理,切实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,******限度降低农民损失。

 

 

湖北省农科院科技管理处   成果转化处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5月4日